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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三届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征集通知_管理_工作领导小组_企业

发布日期:2025-04-15 12:05    点击次数:147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清远市政府质量奖是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奖项,用以表彰和奖励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市质量强市办将组织开展新一届质量奖申报和评审。根据《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公正性,市质量强市办拟建立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现公开面向全市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社会各界征集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有关单位做好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征集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推荐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法律法规。

(二)熟悉或掌握质量管理的相关知识、卓越绩效评价标准及管理模式等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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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经营管理或教学实践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创造性工作能力。

(六)公正廉洁,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七)年龄一般在30-65岁之间。

二、征集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0日前。

三、征集方式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组织本辖区和本行业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社会各界专家以及从事质量管理、生产和技术管理、公共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法律金融及财务投资等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申请加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申请人员需填写《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经本人所在单位推荐盖章后报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后统一将纸质盖章推荐表一式两份邮寄至市质量强市办,电子版推荐表和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通过粤政易发送至联系人。

四、其他事宜

市质量强市办对申请加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的人员进行审核、培训和公示,经培训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发布于: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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